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2X800MW)#1机组空气预热器声波吹灰器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2X800MW)#1机组空气预热器声波吹灰器设备采购
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
3)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4)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申请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各包具体设备的投标人还应同时满足各包设备具体资格要求的内容详见《设备分包及资格要求表》。
从2013年6月1日起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 ,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脉冲吹灰器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a)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标书出售地点进行审查购买,请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1)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拟投标项目名称和包号(如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联系人名称、电话、传线)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热器声波吹灰器设备采购CSIE14014479质量保证体系(如要求)、生产许可证(如有)、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各种检测报告(如有)、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投标必须出具)。
(3)业绩证明:合同的首末签字页及供货清单和技术协议、业主单位出具的供货业绩良好的证明材料(数量应满足各包货物的最低要求)。
(如未完成复审以上均为原件,同时递交上述全部证件及各种资料复印件一套;如完成复审,以上文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只需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c) 出售招标文件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
①已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607室完成原件复审的注册会员;
②单位具有企业网银,且开通企业网银的银行可在神华招标网站支付(银行名称详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第一项)
网上购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中第一项,【】1、2机组(2X800MW)1机组空气预标书款必须用报名单位的基本账户使用企业网银在神华招标网的支付系统进行支付,暂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直接电汇的支付方式。如不满足网上购标要求的进行网上报名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等后果投标人需自行承担。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1月 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雍景台酒店二层富贵轩(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2号)各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各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1室 邮编:100007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如有任何澄清问题,请用正式提问文件盖章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的邮箱,,同时提供可编辑word版。
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通过国家级能源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以及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与火力发电厂空气预热器或GGH配套运行的试验报告;